关于召开政协通江县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通江县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l8年l月l1日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县委批准,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政协通江县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协商通江县人民法院、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列席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协商通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通江县财政工作报告;听取委员大会发言;补选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审议通过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听取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中共通江县委书记孙辉讲话;政协通江县委员会主席闫丕川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