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 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请示中共通江县委同意,县政协十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4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协商通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江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通江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委员大会发言;  

5.召开集中协商议政会;  

6.审议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通过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8.领导讲话  

   

政协通江县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